掌握呵护生命的金钥匙 (广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欧阳炳惠)
一、 强化急救意识
日本是一个地震较多的国家,国民的灾害应急教育也较普及,如从小就教育人们到一个住宿点(包括酒店),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认清安全走道,床边是否备有手电筒等。在一个人漫长的一生中,有时难免会遇到或碰到一些危害本人或他人生命的突发事件,大的如地震、山火、水灾、山洪、雪灾等,小如车祸、塌楼、火灾、外伤、溺水、食物中毒等。例如车祸、全世界每年有70万人死亡,平均每50秒钟就有一人死于交通事故,每2秒钟有一人因交通意外受伤或致残。在中国,意外伤害已成健康杀手的第四位,而车祸在其中扮演了主要角色。意外伤害是不可完全避免的,我们所能做到的一是预防、二是事情发生后有应急处理的技能和措施。有备才能无患。强化国人的急救意识,普及卫生救护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比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 红十字会以关注生命为己任
现场救护是红十字运动的起源,是中国红十字会“生命工程”的重要内容。我国为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各种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生产事故时常威胁着人的生命与安全。多年来,红十字组织依法开展现场救护及培训工作,经过培训的红十字救护员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安全生产、普及救护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作出了贡献。
实践证明,开展现场群众性初级的救护工作对减少意外伤害而致的死亡和伤残起到积极的作用。人们要求了解和掌握自救互救技能的迫切性日益增强。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指出:“红十字会的工作非常重要,红十字会组织的群众性救护活动很好,一是培养助人精神,一是学习卫生救护常识,要大力提倡,进一步普及。”
三、 踊跃参加培训,掌握急救技能
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职责。二00一年八月,中国红十字会与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铁路、交通、卫生、民航、林业、旅游、安全监管、电力、商业等部门,发出了“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根据此文精神,广州市红十字会今年推出“百万市民参与急救培训教育活动”项目,亦再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自救互救的技能,提高现代文明素质。“活动”采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媒体讲授与现场操作训练相结合,红十字会固定培训点与社区活动相结合等形式,广泛推广初级卫生救护知识与技能,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尤其是上述企业部门)发动和组织员工,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急救培训的各种活动,早日把维护和促进健康的金钥匙掌握在自己手中。